好消息!宁津县人民医院全面落实德州市参保职工门诊就医医疗保障权益,自2024年1月1日起,职工门诊就医报销待遇大幅提高。
1、降低起付标准
年度累计至300元即可享受报销待遇。
2、提高报销比例
宁津县人民医院现执行二级医院报销标准,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可报范围内7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可报范围内75%。较去年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
3、提高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4000元;退休职工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5000元。
对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支付限额 1000 元。即在职职工最高限额5000元,退休职工最高限额6000元。(注:未交大额保险的职工,在职职工报销金额达到4000元以上,退休职工报销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为暂缓支付。)
4、优化就医流程
①职工医保患者就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实名制就医。(职工门诊统筹需实名就医,仅限本人使用)
②就诊后由接诊医师开具检查检验或药品处方。
5、畅通报销途径
①无法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的患者推荐直接在门诊大厅收费处人工窗口表明职工参保身份给予即时报销,患者仅需支付报销后的剩余部分。
②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的职工患者可以在直接通过关注“山东省宁津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智慧门诊——门诊缴费,选择职工门诊医保患者,提交订单后选择医保支付即可实现门诊医保报销。(必须由本人支付,不能代缴费)
来源:宁津县人民医院 通讯员:陈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