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号)
宁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杨玉江同志为宁津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第2号)
宁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宁津县人民政府县长王成的提请,决定任命:
张宝胜同志为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荣兴同志为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清胜同志为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李超峰同志为宁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邴付良同志为宁津县公安局局长;
付德林同志为宁津县民政局局长;
于慧真同志为宁津县司法局局长;
邢金明同志为宁津县财政局局长;
陈召展同志为宁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俊生同志为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春园同志为宁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孟吉海同志为宁津县水利局局长;
李冬同志为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宝祯同志为宁津县商务局局长;
赵臣红同志为宁津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冯恩国同志为宁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宝春同志为宁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东利同志为宁津县审计局局长;
马晓峰同志为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海伟同志为宁津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闫云军同志为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苏海云同志为宁津县统计局局长;
袁慧泉同志为宁津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广源同志的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希彦同志的宁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长起同志的宁津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第3号)
宁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宁津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和田的提请,任命:
郑国旗同志为宁津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靳红磊同志为宁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赵双红同志为宁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仉金枝同志为宁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苏军丽同志的宁津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书敏同志的宁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宪刚同志的宁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4号)
宁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宁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光的提请,免去:
王志强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
现予公告。
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